避震及地震控制规范
1. 总则
1.1 范围
(1) 惯性机座
(2) 避震装置
(3) 避振吊架
(4) 预压吊架
(5) 机电设施底座
(6) 地震制动器
1.2 送审
1.2.1 应依照本章节之相关规定,检送本工程拟采用的厂商型录资料。应送的檔包括弹簧直径、挠度、压缩的弹簧高度及压实的弹簧高度,计算书、动态压缩试验报告(共振频率、振动传递率)、静态压缩试验报告,且在檔上应标示惯性机座,于涉及图说上及在产品数据上标示所有防振装置的位置,并提送制造厂商的安装说明书。
2. 产品
2.1 弹簧式避震器
2.1.1 弹簧式避震器必须自由站立,以及在无任何外壳支持下也能侧向稳定。在底板及支架之间,应提供一个6mm厚的合成橡胶(NEOPRENE)吸音的摩擦垫板。
2.1.2 所有安装底板须具备水平调整螺栓将它牢固的锁到设备上。
2.1.3 在额定负荷下,弹簧直径应大于0.7倍的弹簧压缩高度。最少要增加等于50%的额定挠度,弹簧方达到被压实的高度。侧向弹簧刚度必须趋近于0.8倍的垂直弹簧刚度。
2.2 附极限装置的弹簧式避震器
2.2.1 设备的操作重量不同于安装重量时或承受风负荷的设备,避震器须依照下列说明安装在弹簧装置上。
(1) 避震器的外壳应附有垂直极限装置,以防止在重量移去时弹簧弹伸。
(2) 极限螺栓四周须维持12mm的最小间隙,使弹簧作用及极限装置不会互相干扰。极限装置在正常操作期间,不跟其它物体接触。
(3) 室外使用的避震器之本体,表面必须为热浸镀锌或锌铝处理。
2.3 避震垫
2.3.1 具2.5mm静变位 (STATIC DEFLECTION) 以氯丁二烯(NEOPRENE) 制成。橡胶表面具止滑作用,可不须以螺栓固定于楼板上 ; 亦可穿孔以备需要时固定之。摩擦系数必须不小于0.9。
2.4 避震吊架
2.4.1 避震吊架应包含一个钢制弹簧及串连的8mm厚挠度合成橡胶组件。合成橡胶组件必须与一个穿过吊架外壳的吊杆隔离衬套模制成一起。
2.4.2 弹簧直径及吊架外壳低处的孔径必须足够大,以便吊杆在接触到孔壁前能有30度弧度的摆动。
2.4.3 弹簧应有一达到实质高度的最小延伸度,且此延伸度等于额定挠度的50%。
2.5 机电设施底座
2.5.1 抗震动轨座(Anti-Vibration Rails,AVR);抗振动轨座系由一支钢梁组成,每一端附装有节省高度的托架。钢梁断面必须有足够的刚度,以防止设备遭受过度的变形。
2.5.2 钢制机电设施底座
(1) 钢制机电设施底座应包含一附有足够的钢度的全焊接钢制构架,以便有足够的支持力来支持设备。
(2) 构架的深度约为设备最长尺寸的1/10;最小深度须在150mm以上。
2.5.3 混凝土制惯性底座(Concrete Inertia Base)混凝土制惯性底座包括一附有节省高度的托架之全杆接钢制构造,及一近似1/12设备最长尺寸的构架深度;最小深度须在150mm以上。构架的底部必须整平。构造底部上方35mm处,须有钢筋加强;而整个构架的底座须灌注混凝土(2300kg/cm2)。底作的全部重量至少必须是设备全部重量的1.5倍。使用于分离外壳式水泵的底座,在灌混凝土浆时,必须延伸混凝土的宽度,以作为进水管及出水管支持。
2.5.4 全方向地震制动器(All Direction Earthquake Snubber)
冰水机、空调用水泵浦及给水扬水泵浦等应加设至少4个有弹性的地震抑制缓冲器连相关的钢结构支架。制动器摇动架上应有钻孔作为固定于结体之用。托架应尽量靠近设备或惯性底座,但在正常操作下不予接触。制动器对任何方向的移动应有限制。制动器能抵抗100%侧向动力。垫板尺寸应能配合缓冲器的安装及固定。
2.6 防锈
2.6.1 一般规定:所有避震器金属组件应有防锈处理。
2.6.2 避震器设于露天时,所有钢件应为不锈钢制品。铝制品装于室外者应作表面处理加涂工业级面漆。
2.6.3 螺帽栓及垫圈均应电镀镀锌。
2.6.4 钢构基座应澈底清除焊渣、焊滴,涂一层镀铬黄底漆及二道工业级面漆。
3. 施工
3.1 冰水机
3.1.1 冰水机必须安装于附极限装置的弹簧式避震器并有全方向地震缓冲制动器。
3.2 地面安装之水泵、空气压缩机组及真空泵浦组。
3.2.1 地面安装之水泵、热泵、空气压缩机组及真空泵浦机组应装于弹簧避震之惯性底座上。弹簧避震器应用锚锭螺栓固定于混凝土基座上。
3.3 地面按装式风机,厂商应做下列事项:
3.3.1 地面按装式风机应安装在一整合式钢制底座上,并设有长度足以安置风机及马达的共享构件,且必须有足够的刚度,以抵抗因皮带拉力所产生的弯曲应力。
在所有安装的位置,必须使用节省高度托架,以提共25mm的底座间隙。
3.4 天花悬吊式风机
3.4.1 所有的天花悬吊式风机必须使用具有最小静挠度25mm的避震吊架来隔离震动。
3.5 冷却水塔
3.5.1 冷却水塔使用附极限装置的弹簧式避震器,弹簧部份加装PP塑料外壳,并加装6”钢制基座。
3.6 管路之避震装置
3.6.1 连接于震动设备之管路,应使用弹簧避振吊架,装置如下:
管径100公厘(4吋)及以下管线装前三点支撑处。
管径125-200公厘(5-8吋)管线装前四点支撑处。
管线第一点静变位置须为设备变量之二倍。
3.7 风管之避震
3.7.1 风车动力大于0.75KW者,其所连接之风管之前三点支撑处应使用弹簧避震吊架。
3.8 依图所示以及避震器制造厂之建议,安装避震器